我們從傳統中式展柜的具象形式抽取了抽象的原型或類型,并通過不同的方式途徑轉換為諸多同質異構的形式“骨格”,這種“骨格”體現了原型類型的內在結構,但只是概念結構和意象的圖示,需要結合具體條件和設計目標實現最終的展柜形態,也就是說,類型的抽象和轉換過程只是為現代中式展柜設計建立了傳統和現代、地域文化之間的內在關聯和具有相似結構的圖示,對于最終的表現形式則需要結合工藝、材料、裝飾、造型及各種生產技術來實現,在實際中,這些因素并不是簡單意義上的“表皮”或附加形式,相反會對轉換獲得的形式產生影響,甚至是矛盾性的、對立性的作用,因此,在形式實現的過程中依然存在著調整、融合與轉化,但在和諧化設計理念的基礎上,“中和”理念應貫穿始終,強調各要素的諧適性調整,使具體表現形式與內在的“骨格”合理、有效的整合。
集體的記憶與個性的顯現
原型和類型給我們提供了傳統中式展柜深層次的結構,甚至可以說是隱藏在展柜形式之中的“靈魂”,這些也都體現出現代人對傳統的集體記憶和認同,在還原這種記憶的過程中,展柜與人的關系則成為主導內容,這種集體的記憶往往成為意象式的觀感,而具體的知覺體驗則通常受到具體的元素或符號的刺激和觸動。在人們的知覺體驗中,任何元素和符號都存在一種約定俗成的對應關系,色彩、材料、肌理和形體的對比等都在指向某種內在的意義,展柜中的元素和符號也不例外,而且結合歷史的、地域的文化特征影響,這種隱喻和意指則更為明顯和突出,如傳統中式展柜的硬木肌理和色澤暗含的古樸、凝重、沉穆和富貴等意涵是西方淺色系木質及金屬材質所難以比擬的,因此在現代中式展柜的設計中,要通過外在形式來解釋并強化這種集體的記憶,不僅需要原型類型的“骨格”支撐,而且需要特征元素和符號的表現,這種表現則更多體現出獨立的、思考的、個性化的特征,而不應是模仿的、趨同的甚至是無意義的。原型和類型是來自于多樣化的外在形式的抽象,而其還原為具象形式的過程同樣是發散的、多元化的,這種造型形式的多元化、個性化是促使展柜獲得更加鮮明的標識性、象征性和精神性的關鍵,這種個性的顯現幾乎是由先天注定的個性所決定的。尤其是現代中式展柜設計不是一件藝術品或工藝品的打造,也不是古代工匠手中的活計,而是牽連著工業化的模式、市場化的銷售和群體化的使用,其個性的顯現同樣是為了滿足各種社會因素的需要和要求。根據傳統中式扶手椅類型進行的形式創新,分別應用了不同的類型“骨格”,在色彩和材質上突出中式意象,但分別針對不同的使用需求和環境進行形式創新,使整體表現出集體記憶與個性顯現的融合。
“形”與“骨”的結合
如羅西所說,類型是先于形式且構成形式的邏輯原則,其作為一種“恒定常數”存在于事物之中,在中式展柜中亦是如此,從傳統中式展柜中抽象出的類型“骨格”只是為我們將內在的、隱形的類型概念化或視覺化了,而對于新形式的創新則依然需要諸多具有象征意義的外在形式,這種內在類型與外在形式的結合需要把握“度”的平衡。在現代中式展柜的類型學設計中,原型和類型決定了展柜的內在結構和規律性的原則,而各種形式構成要素則是使展柜生動鮮活的“血肉”,二者必須有機地結合才能實現最終的展柜形態。在實際設計中,原型類型構成了展柜的氣骨梗概,構建了整體的意象和“態勢”,而具體要素則塑造展柜的外在形貌和視覺效果。這與中國傳統書畫中所講的“骨法”與“象形賦彩”的關系相近。相同或相似的展柜類型,可以通過采用不同的形式表現手法來顯出差異,并可以呈現出截然不同的意趣和體驗。2008“華邦杯”中國展柜設計大賽獲獎作品中的四款圈椅設計,其基本骨架或原型基本上是一致的或相同的,都具有明式圈椅的構形圖示和框架骨格,但分別別從靠背、扶手、腿足、座面及穿插連接形式上進行了相應調整,或是展現展柜的輕巧靈動,或是顯示敦厚穩重,這就需要結合具體的設計概念和意圖運用相應的表現手法,從而實現“形、骨、神”的完美結合。另外,在類型一致,外觀形式相似的情況下,通過不同材料、工藝和表面裝飾燈物質技術條件的改變,同樣可以塑造不同的展柜品貌和風格意蘊。漢斯•維格納設計的 V形椅、朱小杰設計的清水椅,二者都是在明式圈椅類型下的延伸設計,而且在外觀形式上也幾乎相同,但由于采用了不同的木材面使二者意趣反差較大。前者應用了清新柔質感的白蠟木,顯出展柜純真嫻靜的幽雅品質;后者則選用了樸拙凝重的烏金木,更多顯示出質樸閑適的自然感。因此,在“骨”賦“形”的過程中,重點是把握設計的目的性與概念的表現性,選用合適的素材和表現形式來增強骨格的表現力,這也是現代中式展柜設計微觀層次所需要解決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