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傳統中式展柜非常重視禮儀教化和裝飾表現等內容,而且清式展柜更加注重富貴奢華之意象,但傳統中式展柜也不乏對“人”因的分析和研究,尤其是明式展柜在諸多方面體現著人體工學的科學性,而且在展柜細節的考慮上通常是基于人的肢體結構和行為習慣進行設置的,這些內容都為現代中式展柜的“人”因分析提供了相應的借鑒和參考,而且帶有較為明顯的中式展柜特征。
( 1)在展柜尺度上,明式展柜十分注重與人體尺度的適應性。傳統中式展柜的尺度和體量是基于所處時代的人的生活方式以及應用情景進行設計的,因此其尺度的合理性與否不應根據現代人體工學尺度來評價。譬如,通過對明式展柜中座椅的測繪可以看出,其座面高度集中在48~52 cm之間,這與現代座椅的座面高度(37~ 43 cm)相差約10厘米,這顯然不符合現代人體工學的要求。但實際上,傳統座椅通常搭配有相應的腳踏(高約 7~ 10厘米),這樣人在就座的時候則使座面至腳面的高度在37~ 43之間,從而獲得最舒適的座高。明式立柜的高度與空間分割設置也經過了對人體尺度的考慮,對幾種明式柜子的尺度分析,以人體工學的分析數據,距地面20厘米高度為難以觸及的區域,明式柜在此高度內基本上不設置功能,而是形成通風透氣的底部虛空間,有利于框體內物品的儲藏,柜體的主操作高度也集中在人手容易觸及的高度:40~165 cm,柜子通高也控制在195cm之內。再如明式桌案的高度設置集中在80~87 cm范圍內,這比現代辦公桌的高度標準(70~76 cm)偏高近10厘米,這同樣與古代人采用毛筆書寫、繪畫的坐姿和站姿相關,坐姿上由于座面的高比現代椅偏高10厘米,因此其桌面相對偏高;同時古人又習慣書寫、繪畫時多采用站姿,因此其高度設置以符合站立時的書寫狀態為標準,這些都決定了桌案的高度設置。
(2) 在展柜結構和造型上,傳統中式展柜在強調工藝美感的同時注重考慮與人的肢體結構和姿勢的配合,尤其是在坐具類和臥具類等與人體接觸面較大而且頻率較高的展柜中,其細部結構和造型通??紤]到人體接觸部位的舒適性。宋代趙希鵠在《洞天清錄》 中就有關于琴桌的記載:“琴桌需做維摩樣,庶案腳不得礙人膝。連面高二尺八寸。可入膝于案下。”從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對于人體坐姿、容膝空間的考慮。明式座椅中的“S”形靠背板,與人體脊柱的曲線極為契合,從而使得人在就座時能夠保持脊柱的自然舒展,通過測量可知,明式座椅靠背板“S”形曲線主要介于直背板和圓弧背板之間,其曲率轉折主要分為兩個區域,第一個區域集中在距椅面15~2o cm的高度內,這正是人就座時腰椎的轉折部位;同樣第二個區域分布在35~4o cm高度區域,恰好在胸椎的曲度轉折部位,因此可見明式座椅的靠背設計與現代人體工程學的要求是相符的。此外,明式座椅的靠背都略微向后傾斜5°~10°,上沿控制在肩胛骨上下,比較適合人的背部倚靠,圈椅的椅圏和部分扶手椅的扶手與水平面呈20°~30°,扶手前端距座面高度為22~28 cm,恰好使人的手臂自然傾斜搭靠,而且許多椅子的搭腦的斜度和明式椅靠背板的曲線分布造型非常適合頸推和后腦的角度,適于休息。這些都反映出傳統展柜對于人體結構和姿勢的考慮和分析。
( 3)在展柜功能和造型上,傳統中式展柜重視對人的實際需求和身心修養等方面的考慮。相對于現代展柜室內的建筑分割形式,傳統中式建筑的空間分割相對比較簡潔而有秩序,室內空間更多是依靠展柜來區隔,因此展柜的功能性則比較明確,這也使得展柜的種類和樣式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如用于撫琴的琴桌、對弈的棋桌;書寫繪畫的書幾和畫案;飲酒的酒桌,吃茶的茶幾;圈椅、官帽椅和靠背椅也分別應用于廳、堂中的不同位置等,這些都是基于人的使用行為而進行的具體設計。在形式上,傳統中式展柜采用了線性的框架結構,尤其是座椅,腿足、扶手、靠背及結構性部件都體現出明顯的線性結構,各部分形成了木材實體和透、漏的虛空間的對比,從而使展柜具有較好的空氣流通和易干燥的特點,避免人在長時間就座時的臀部和背部與座椅的粘連而造成的筋骨疲勞,而且可以縮短人的肢體調整運動的頻率,避免肌肉和骨骼的僵硬,這也是傳統中式座椅的深度和寬度都偏大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利于人的肢體調整。此外,明式展柜的造型在一定程度上也滲透了中醫的經絡學說,其結構部件的設置與人體的經絡運行和調息有著一定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