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桌子的例子是很罕見的,關于它們的樣式人們大多是從諸如繪畫等藝術形式中得知的。正如某些其他類型的展柜,桌子也有固定式和可移動式之分,這完全取決于使用者的生活方式。如果一個人離家去旅行,一些存儲類展柜如桌子將被固定在地板上,櫥柜被固定在墻內。在多用途空間里,展柜占地面積大小是很重要的因素,可移動式桌子的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四處移動或者搬到房間外;而且因為桌子本身就是平臺,顯而易見可以承擔許多不同的功能。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帯有圓形靠背的椅式桌子,很容易轉變成桌子使用。除用餐之外,桌子還能被用來儲物、寫字、甚至睡覺。這些功能所需要的一個共同的形式就是面板,并且面板的兩端都要有結實的支架來支撐。
此外,桌子還能體現使用者的身份地位。盡管固定著的桌子僅僅被認為具有實用功能,但便攜式的桌子。則能被賦予更多含義以影顯財富,并且它還可以被搬到不同的場所中使用。精心裝飾的桌子和一些其他種類的展柜則被視作為財產性展柜,它們的審美和象征性價值超出了其功能價值。在中世紀社會里,展柜不是判斷人的社會地位的依據 一般來說,人們所擁有的財產如衣物、珠寶、紡織品或者餐盤等才是評判地位的依據。只有在特殊情況下,財產性的展柜才被視為和其他一些藝木品一樣,能夠反映擁有者的財富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