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時期的桌案可以列為高足展柜行列,只是與宋代以后高型家擇相比,有一定差距。一般與膝蓋平齊或低于膝蓋,說明低型展柜向高型展柜過渡時期的時代特點。
五代時期的桌有長方形,或長條形,有時將二個方桌拼合在一起使用。這時期桌的結構向科學化發展,其結構完全采用中國建筑結構的抬梁木構架結構方式,且與現代展柜結構接近。有夾頭榫的牙板或牙條,腿也添加了橫棖。有桌面為方形的方桌,其桌面與四腿交角處,有牙頭裝飾。有的四足之間都有棖,有的兩端為雙棖,前后為單棖。如《韓熙載夜宴圖》和《勘書圖》上都有這樣的長條形桌。如1994年河北曲陽五代墓出土了《漢甶玉浮雕彩繪散樂圖》,該圖第1行箜篌、箏和后排的答臘鼓都是置于一方形桌上。該墓東耳室北壁侍女童子圖,有一方形桌四邊為雙棖,足和雙棖連接處等為石頭紋裝飾。東壁下部繪一長案,上置帽架、方盒、木箱等日常生活用品。《韓熙載夜宴圖》中還出現了長條桌,桌面有45°格角榫的構造做法,桌面與腿子上端有替木牙子裝飾,下有四條簡潔的四方足,兩側腿之間有雙棖,桌上置碟碗食物。
這時期的案比前代增大、增高、增厚,案面為長條形,攢邊方法做成方框,中間鑲板。四足或飾如意云紋或素面方足。其上有時鋪織物,置硯盒、書冊、畫卷、琴囊、箱子等物,極易與榻相混。如《勘書圖》和《蜜屏會棋圖》上均有如意云紋足條案,四腿以如意云紋頭為主的多變曲線組成特殊輪廓,腿上端兩側有花形牙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