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臺是當時室內照明用具之一,功能與現代的落地臺燈相似,既可不依桌案,又可隨意移動,還具有陳設作用。清式固定式和升降式燈臺更加精美。
升降式燈臺是清代室內的照明用具之一。當時室內照明用的蠟燭或油燈放置臺,往在做成架子形式,底座采用座屏形式,燈桿下端有橫木,構成丁字形,橫木兩端出榫,納入底座主柱內側的直槽中,橫木和燈桿可以順著直槽上下滑動。燈桿從立柱頂部橫桿中央的圓孔穿出,孔旁設木楔。當燈桿提到需用的高度時,按下木楔固定燈桿。桿頭托平臺,可承燈罩。升降式燈架南方俗稱“滿堂紅”,因民間喜慶吉日都用其設置廳堂上照明而得名。
固定式燈臺其結構由十字形式三角形的木墩底座,中樹立柱做燈桿,并用站牙把燈桿夾住,桿頭上托平臺,可承燈罩。
此外,清式鏡架也很有特點,有一種架做交叉狀,可撐斜鏡面,小巧精美。清式座屏式衣架也是一種有特色的支架類家具,一般座屏從選材、設計、雕刻、工藝制作等方面都可達到很高的藝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