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說的是僅有靠背沒有座面的養和,還有帶座面而不帶四足的,名曰“床”。《遵生八箋·起居安樂》卷下說:“欹床,高一尺二寸,長六尺五寸,用竹藤編之,勿用板,輕則童子易抬,上置圈椅靠背,如鏡架,后有撐放活動,以適高低。如醉臥偃仰觀書,并花下臥賞,甚妙。”這種欹床,因形體較長,多采用兩節組合形式。用竹藤來編,一為柔軟有彈性,二為減輕重量,以便于搬抬。可見這是一種既實用、又輕便靈活的展柜。
凳類當中還有“馬扎”、“馬杌”之稱,馬扎即漢代時無靠背胡床,后稱交杌。古時官員或女眷們出行,須由侍從人員攜帶交椅或交杌,交椅用于臨時休息,交杌則用于上馬或下馬時作為蹬具。宋代時有用木面方凳的,因而形成專供上馬和下馬時使用的凳子,名曰“馬凳”或“馬杌”。這類凳子形體不大,高度與平常坐凳相仿,平日時也可以用于坐。宋代《春游晚歸國》和明人所繪的《楊妃上馬圖》都生動地描繪了馬杌在當時的使用情況。
此外,在四川華陽縣境內發現的元明兩代墓葬中出土的陶俑,山東鄒縣明代嘉出土的儀仗俑中,都有一人肩扛馬杌,跟在馬后。這些資料,使我們更深入地了解到馬機的使用習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