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的加工余量可以按分類表示,即分為工序余量和總加工余量。工序余量為相鄰兩道工序的工件尺寸之差,或者說該加工工序所切削的木材量。總加工余量等于各工序余量之和,或者說毛料與凈料的尺寸差。從工藝過程的組成分析可知,總加工余量又等于干縮余量、零件加工余量、部件加工余量和部件修整余量之和。
其中干縮余量通常是在濕材備料時才會考慮,部件的加工余量和修整余量根據加工工序的性質及品質要求來確定。加工余量又可分為正余量和負余量,大多數情況下的加工余量都是指正余量,負余量僅僅出現在板料需要封邊或貼合的場合。
通常所說的加工余量是指總加工余量,指零部件長、寬、厚中某一方向上的總加工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