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板式部件是板式家具的基本單;部件即產品。
②旁板是板式家具的核心部件,門、抽屜、頂板、面板、底板及擱板等都通過拆裝式五金連接到旁板上。
③旁板上開有系統孔與結構孔,所有孔位都應處在間距為32mm的系統方格上。
④通用系統的軸線分別設在旁板的前后兩側,軸線上的孔距均應保持32mm整數倍。第一列系統孔與旁板前緣的距離根據使用俊鏈的形式有所不同:蓋門結構時為37mm(或28mm);內嵌門結構時為37mm(或28mm)加上門板的嵌入量。
⑤一般情況下結構孔設在水平坐標上,主要用于安裝偏心連接件和圓棒來連接水平結構板件(如頂底板和層板),系統孔設在垂直坐標上,主要用于安裝較鏈、抽屜導軌、活動層板等。結構孔和系統孔的孔位設計應遵循相應的設計規則,常見旁板孔位、門較鏈與抽屜導軌的安裝孔位設計可參照表中所示的標準。
⑥通用系統孔的標準孔徑一般為5mm,深為13mm;當系統孔為結構孔時,其孔徑按結構配件的要求而定,一般常用的孔徑為三類: 6mm、8mm、1omm等用于嵌裝預埋螺母或連接桿件;12mm、15mm、20mm、25mm、30mm等嵌裝連接母件;26mm、35mm等用于嵌裝暗較鏈 。
⑦旁板上允許不在32mm系統網格上的輔助孔存在,如連接封腳板的孔位;其他板件上的孔位尺寸取決于選用五金件的形式及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