榫頭制作時應采用基孔制的原則, 即制作榫頭時應以相配的榫眼尺寸為依據來調整樣頭參數,使榫頭和榫眼之間具有規定的公差和配合,以獲得互換性好的零件。因為榫眼(主要指方榫眼及長圓榫眼)是用相對固定規格的刀具加工的,同一規格的新刀具和刃磨后刀具尺寸之間會有一定的誤差,如果不按已加工的榫眼尺寸來調節樣頭尺寸,就必然產生榫頭過大或過小, 因而出現配合過緊或過松等現象。 但圓棒榫的接合例外, 因為圓榫通常作為標準件在市場上流通, 所以應采用基軸制, 鉆孔時選用相應規格的鉆頭即可。 需要指出的是采用基孔制或基軸制并不一定要先將樣眼或榫頭加工出來,而是在榫頭規格設計及制樣調機過程中, 要考慮到相應的榫眼或榫頭的規格 (特別是制樣刀具的規格) 。